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会理市委办公室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会委办〔2021〕26号)。
二、《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涉及会理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时占用林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如下:
1.临时占用林地行政审批事项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2.临时占用林地行政审批事项材料减免率达到60%。
三、会理市林业和草原局涉及营商环境建设其他事项,承诺如下:
1.加快“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承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全程网办事项达85%,办事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
2.生态环境日益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8%及以上。
3.推进国土绿化,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干旱河谷生态综合修复项目,加强重点区域生态治理。继续巩固全市9.94万亩退耕还林成果。
四、会理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