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会理市委办公室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会委办〔2021〕26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服务优良、诚信和谐的环境,我作为会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我郑重承诺:
一、落实本规定坚决不敷衍应付,不推诿扯皮,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二、坚决杜绝违规收费,没有法律依据收费事项坚决取消,严禁向企业搞摊派、集资。
承诺人:杜勇
2021年12月8日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