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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古镇:以清廉村居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木古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10-22 10:51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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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构建清廉有序的基层治理体系、培育厚德养廉的社会环境,在全镇打造干部清正、村务清爽、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木古镇积极探索建设清廉村居的新路径,围绕“强化基层组织、突出基层功能、建强战斗堡垒”的建设目标,结合各村村情民情,多措并举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在木古落地生根。

制度引廉,全局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级党委(党总支)议事规则、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全面细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帮助各村厘清村级职责权限、运行流程和廉政风险。同时构建“镇党委+镇纪委+村监务”三级联动监督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与规范村级管理相结合,健全和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办法和村干部权力运行“正负面清单”,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督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阵地促廉,创建特色清廉村居建设。深入挖掘本地清廉人物、家训家规、清廉故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等内容,在镇政府大院、古树文化广场和各村村委会院内绘制廉洁文化墙,着力打造具有木古特色的清廉文化阵地。同时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镇、村两级干部集中学习党纪法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助力擦亮乡村振兴清廉底色。

以点带面,全域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动构建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将明责定责考责追责贯穿于清廉村居建设的方方面面,督促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加强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工作的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着力点,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职能,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全力促进村级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村务公开更加透明,农村社会风气更加清朗。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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