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0年地震应急预案
会理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0年地震应急预案
为切实履行防震减灾职责,科学高效、有序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根据《会理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启动预案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会理县内发生4.0级以上地震。
2.会理县邻近地区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在县辖区范围造成地震破坏或人员伤亡。
3.省人民政府发布所在地区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下,为确保我局地震应急工作协调一致,特成立3个地震应急专项小组,具体组织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明财
成 员:黄健、牟林
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向县级相关部门通报震情信息,收集汇总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前期工作准备情况;负责与震中地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取得联系,及时收集震情、灾情,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核实汇总灾情,并上报州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包括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建筑物倒塌、破坏、受损情况,次生灾害等);负责震情信息编写、上报《震情简报》等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地震应急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和资料(包括音像资料);负责职工之间及单位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系(蓝豹志愿者配合)等后勤保障,认真做好会务服务和各级领导、来访人员及媒体接待工作。
(二)震情监测组
组 长:罗文俊
成 员:黄健 牟林
负责确定地震三要素,编写震情速报;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作,及时了解省、州有关地震监视工作和地震趋势判定意见,提出我县震情跟踪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强地震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监测网络正常运转各类观测数据连续、准确、可靠并及时上报;密切监视震情发展趋势,根据地震活动性和前兆宏微观异常情况,适时开展地震趋势会商,判定地震类型,提出震情趋势意见。
(三)现场工作组
组 长:王顺荣
成 员:蓝豹志愿者
按要求适时深入震区,开展震情灾情现场调查、上报;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协调组织其他相关部门深入灾区,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负责灾区灾情图片、影像资料现场收集工作,保持信息传递畅通;组织地震宏观观测员进行地震宏观异常调查、收集、落实处理;配合灾区做好防震避险等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三、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向值班领导及办公室预警(联络方式按优先顺序依次为:电话、短信或信息,下同),并在震后第一时间(3分钟内开始)对地震参数进行确认。
2.值班领导通知协调组启动预案(在感知强有感地震时自动启动预案),协调组通知并核实其他职工到岗应急情况。
3.值班人员15分钟内获取地震三要素报值班领导,20分钟内报县委办、县政府应急总值班室(5670000)。
4.值班领导20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震情。
5.协调组通过移动或电信平台,采用群发短信方式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通报震情。并填写《震情速报》第一期,40分钟内书面报县应急管理局(或应急总值班室)。
6.震情监测组对地震速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地震参数,20分钟内做出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提出地震应急处理意见建议。
7.协调组开展震情、灾情收集工作,编写《震情速报》第二期。并根据震情变化情况适时进行续报。
8.视情形派出现场工作组(注意:到达现场后固定至少1名乡镇工作人员编入现场工作组),开展(或协助省、州)现场调查工作。
9.对地震活动性和前兆宏微观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获取地震类型和震情趋势判定初步意见,做好后续震情趋势跟踪。
10.适时召开震情会商会,根据已收报掌握的情况,开展(或协助省、州)震害损失预评估。
11.做好地震速报更新、前兆数据传输和处理入库工作。
12.配合开展震情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在常规通信可用的情况下,以固定电话和手机通信为主要通信手段;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在固定电话和手机通信中断或联络困难的情况下,启用无线电通信。
2.应急指挥系统联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地震应急指挥互联互通平台,保持与省、州地震工作部门联系。
3.人员到岗到位要求。当明显有感地震发生或接到震情通报后,在家人员5公里以内15分钟,5公里以外20分钟内赶赴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停止一切休假、事假及出差安排,全体职工必须立即返回工作岗位,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在震区出差、休假人员在经批准同意后可就地参加应急工作。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临震事件
当省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其范围含有本县或周边地区,全局人员应立即取消出差和休假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若在预报期内没有发生预期地震,地震预报意见经省政府宣布撤消后,临震应急响应终止。
(二)毗邻地震灾害事件
毗邻地区发生地震,在上级地震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区域协作联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工作。
如果地震对我县境内造成影响,但未造成较大破坏和人员伤亡,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州防震减灾主管部门。
如果地震造成较大破坏和人员伤亡,可按照地震灾害事件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视灾情派遣现场工作组赴灾区参与应急救援。必要时,可以向地震应急联动成员单位提出应急联动需求。
(三)地震谣言
当县内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谣传事件时,办公室、监测防御股、综合股人员迅速到达应急岗位。
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情况,视发展情况派员到谣言发生、扩散地区,调查谣言的影响情况,分析谣言的起因,提出平息地震谣言的对策;指导当地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外地特大地震事件
监测防御股加强震情值班,加强地震监测台站管理,强化震情跟踪,做好震情会商,提出地震趋势意见。办公室收集汇总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外地特大地震事件的震情、灾害损失情况。
六、地震应急结束
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基本完成、震情形势趋于稳定、灾情基本得到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根据县地震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期结束。
七、有关纪律要求
1.预案启动后,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立即停止探亲、休假,在外出差人员就近就便搭乘交通工具尽快赶到单位或指定地点集中。前方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动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撤离。后方应急人员凡外出办事10分钟以上,必须经局领导批准。
2.严格信息发布和新闻采访制度。所有信息需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方能报出。所有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震情和灾情。
3.严格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扩散地震趋势意见;不得透露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4.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破坏外,必须保证所有办公电话和全体职工手机通信畅通,不得因私或无故占用电话,影响应急工作。
5.对不服从指挥,有意推诿、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玩忽职守,擅自离开岗位或临阵脱逃,超越职权随便对外发布震情和抗震救灾消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约谈谈话、行政问责等处理。
本预案自2020年4月7日起执行。






公安备案号 513425020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