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会理市2026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核算组(督学责任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机关各股、室、中心:
《会理市2026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6月29日
会理市2026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6年年满三岁幼儿即时入园的通知》《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凉山州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等政策法规精神,为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市教育体育局结合公办幼儿园布局、常住人口分布,科学划定公办园招生服务片区。民办幼儿园须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内容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核准后,方可对外发布招生简章,严禁超范围违规招生。
(二)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方式、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园工作正常有序。
(三)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对象为3—6周岁适龄幼儿,优先保障年满3周岁幼儿入园需求,规范各年龄段招生及插班管理。
(四)免试入园原则。所有幼儿园除幼儿入园健康体检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或测查等。严禁拒绝具备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五)规范编班原则。幼儿园班级设置应科学均衡,按年龄段设平行班。各班人数按《幼儿园工作规程》进行定员和规范编班,各年龄段班级数大体相当。
(六)满3岁即时入园原则。年满3周岁未入园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可根据需求,在幼儿年满三周岁的当月25日至该月最后一天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符合该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安排次月前5个工作日入园。若幼儿在寒暑假期间年满3周岁,可顺延至春、秋季学期开园后。各幼儿园参照秋季学期招生条件要求在秋季集中招生时为已选择即时入园的幼儿按照辖区招生政策保留选择权。
二、招生对象
(一)常规招生
1. 小班:招收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未满4周岁的适龄幼儿,包含会理市户籍幼儿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2. 中班、大班插班生:年龄参照小班要求依次向前顺延一周岁,严格按照年龄段和学位空余情况接收插班幼儿。
3.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根据《会理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禁止学前阶段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学前班)的通知》(会理教体科〔2019〕65号)等文件精神,全市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幼教点严禁招收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幼教点。
(二)托班招生
在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前提下,且有富余班级教室和师资的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局同意,可适当招收符合辖区招生政策的2—3岁托班幼儿,托班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不得挤占小班学位。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1. 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合计招生1130人,具体分配如下:会理市第一幼儿园160人、会理市第二幼儿园160人、会理市第三幼儿园280人、会理市第四幼儿园70人、会理市第五幼儿园125人、会理市第五幼儿园东坝分园125人、会理市第五幼儿园大捲分园50人、会理市第三幼儿园城北街道分园160人。(招生计划见附件2)
2. 全市16所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核定的招生办法和计划执行招生,具体计划另行公示。
3. 各乡镇幼儿园、村级幼教点,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做到应招尽招,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市教育体育局核定的最大办学限额。
(二)招生范围
会理市第一幼儿园等8所城区公办幼儿园,须严格按照《会理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划定方案》(附件1)明确的服务片区与招生批次开展招生工作。乡镇公办幼儿园、村级幼教点优先招收辖区内户籍常住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须在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核定的招生范围内组织招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自愿选择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报要求组织报名。
(一)统一网上报名
所有信息采集通过“全省系统”进行。所有招生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地址https://bigapp.scbdc.edu.cn/)统一管理,凡未通过该系统在规定时间段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在菜单栏即可看到“幼儿入园”按钮,进入后按照提示报名登记。
方式二: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按照提示操作报名即可。
方式三:可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点击“一件事服务”,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跳转页面后点击立即申请即可。
结合我市实际,由招生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在网上进行填报,学生家长要在2026年7月30日前在“全省系统”中完成学生报名、报名审核和学生录取等网报流程,并按录取学校要求完成报名注册工作。各招生学校在6月底前公布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后的招生方案(招生简章),7月按照招生步骤开展招生工作。
1. 网上报名。6月底前公布招生方案(招生简章),7月初至7月底,所有学校自愿选择使用“全省系统”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家长可通过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幼儿入园”对应入口进入登记报名(可向属地学校或幼儿园申请指导报名)。
2. 网上审核。7月中旬开始,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招生学校审核学生报名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录取。7月底以前,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4. 补录。首次录取未录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申请进行补录,具体补录安排一般在每年8月下旬通过“全省系统”完成(不重开报名系统,如果家长错过招生工作时间节点未完成报名工作导致学生未能被学校录取,由市教体局根据全市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就读学校,首先按户籍地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入园)。
特别提醒:招生具体时间节点要求详见各幼儿园报市教体局审定备案并同意发布的招生简章。因家长不配合幼儿园招生工作,而导致其子女不能在相应幼儿园报名、注册学籍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五、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报名幼儿均须提供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用以证明户籍信息及监护关系。根据以下不同入园类型,提供对应材料,所有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备案。
(一)户籍幼儿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优待对象子女
军人子女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和《会理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会武〔2022〕93号)等文件精神,由市人民武装部政工科、市双拥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就读;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等文件精神由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川公发〔2018〕69号)等文件精神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三)购房居住类幼儿
提供的房产需为合法有效普通住宅,法定监护人或申请人拥有100%产权(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公寓等非住宅类房产,以及违反建设规定的房屋,均不得作为入园依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属于相应街道辖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相应街道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三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园。
(四)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按照《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以下申请人指法定监护人),可为其子女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以下以古城街道辖区学校入园需持古城街道辖区的居住证等四个必备材料为例。
1. 必备1:居住证。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监护人)持有会理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期内属古城街道辖区内的《四川省居住证》。
2. 必备2:合法稳定居住(二选一),且一套房屋三年内只能解决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园。
(1)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在古城街道辖区内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产出租纳税(免税)证明。租房合同期限(签订合同落款时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签发落款时间)及租房纳税(缴纳登记落款时间)等3个材料的时间均须在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满6个月及以上。
(2)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与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等,非直系亲属不符合)在古城街道辖区内共同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提供申请人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材料、物业出具的共同居住证明,并由学校进行入户核查,以实际核查结果为准。
3. 必备3:合法稳定就业(二选一)
(1)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务工的,需提供与古城街道辖区内用人单位(实体店厂)依法签订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或备案的《劳动合同》满6个月及以上(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含6个月)。实际务工行为还需接受学校的现场核查,以学校现场核查为准。
(2)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经商的,须提供实体店厂在古城街道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当月满6个月及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6个月),且须具有实际经营场所和实际经营行为,并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证明材料。实际经营行为还需接受学校的现场核查,以学校现场核查为准。
4. 必备4:缴纳会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选一)
(1)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个人缴纳的不作为入园依据)。截至当月报名前,缴纳保险时间须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且报名当月处于正常的参保缴费持续缴纳状态。
(2)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个人经商办理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须提供会理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截至当月报名前,缴纳保险时间须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且报名当月处于正常的参保缴费持续缴纳状态。
特别提醒:申请古城、城南、城北街道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完整提供对应街道招生范围内的四项必备材料,四项材料仅限一名法定监护人单独提交,不得由两名及以上监护人拆分拼凑材料。各相关部门和幼儿园依职责开展资格审核,在招生过程中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校入园资格。
(五)特殊情形幼儿
1. 适龄儿童户籍单独登记在城区相关街道辖区,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本辖区的,其监护人应在2026年7月报名工作开始前,提交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向市教育体育局申请,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园。
2. 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在城区相关街道辖区、适龄儿童户籍未随监护人落户的,监护人需在2026年7月报名前提交户籍、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向市教育体育局申请,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园。
3. 双胞胎及多胞胎适龄儿童,如需实行捆绑派位录取,监护人应当在2026年7月报名前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和出生医学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市教育体育局申请,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捆绑”派位。
六、招生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以党组织书记、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资格审核、公示接待、矛盾化解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推进。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守工作准则
1. 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划定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坚持“就近入园、方便接送”原则,优先保障户籍适龄幼儿、优抚对象子女入园。
2. 严禁采取“先到先得、排队占坑”方式招生,报名时段内所有报名幼儿顺序平等,杜绝扎堆排队、提前预报名等现象。
3. 所有招生宣传内容、对外公告须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严禁虚假宣传、作出违规承诺。坚决抵制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公平。
(三)严肃纪律规定,严查违规行为
1. 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要求。对伪造、变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家长,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幼儿城区公立入园资格,责令返回户籍地就读;对审核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规追究责任。各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要带头做好招生宣传,主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在2026年招生入园工作中,对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扰乱学校招生秩序的领导干部和职工,将上报纪委监委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 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办幼儿园按政府定价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备案标准收费。严禁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3. 落实资助政策。对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等困难群体,按政策减免保教费用,做到应免尽免,确保不让一名幼儿因家庭贫困失学。
(四)坚持阳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全面落实“七公开”要求,各幼儿园要增强法治观念、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及时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幼儿园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向家长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优化便民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为给广大家长提供入园工作方便,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体育局设置招生入园咨询点(教育股),安排专人开展入园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各幼儿园在报名期间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好招生政策及网上报名流程的宣传和解答工作,并协助有需要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六)强化风险提醒,防范招生诈骗。
请广大家长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培训机构声称为某校组织的提前选拔、特殊培养等信息;不要轻信任何个人、社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声称“内部指标”“代理招生”“操作摇号”等宣传;不要向任何所谓的“中介人”“内部人”或机构等缴纳所谓的“中介费”“办理费”“咨询费”“占位费”等,如遇此类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报案;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个人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解读信息;不要和幼儿园签订与招生考试有关的承诺、协议等。
招生咨询电话:0834-5622532;监督电话:0834-5622342。
附件:1. 会理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划定方案
2. 会理市2026年秋季学期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附件1
会理市城区义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划定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招生秩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6年年满三岁幼儿即时入园的通知》《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凉山州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会理实际,形成本方案。
一、古城街道辖区幼儿园
(一)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一批次
1. 会理市第一幼儿园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北关社区、老街社区、南郊社区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古城街道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古城街道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三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园。
2. 会理市第二幼儿园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北关社区、老街社区、南郊社区、东升社区(原东升村三组、四组、西城组),城南街道金梅社区、石庄社区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古城街道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古城街道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三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园。
3. 会理市第三幼儿园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北关社区、老街社区、东升社区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古城街道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古城街道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三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园。
3所幼儿园第一批次学位分配优先招录户籍类幼儿,其次招录优抚类幼儿,再招录购房居住类幼儿,当符合条件总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户籍类、优抚类、购房类三个先后顺序分别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若学位不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入园,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城郊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二)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二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类:符合《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相关条件(四个必备)的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子女。
3所幼儿园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后,剩余招生计划结合多园划片管理要求,通过公开摇号随机分配学位。如剩余学位数量多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将按照“四项必备材料齐全→居住证+2项必备材料齐全→居住证+1项必备材料齐全→居住证材料齐全”的顺序依次通过公开摇号随机分配学位。如剩余学位数量少于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所有未摇中以及未参与本次摇号的适龄幼儿,将根据城郊各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二、城南街道辖区幼儿园(部分)
(一)会理市第五幼儿园、第五幼儿园东坝分园第一批次
1. 会理市第五幼儿园
(1)户籍类:户籍在城南街道城南社区、金梅社区、石庄村的适龄幼儿,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城南街道城南社区、金梅社区、石庄村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城南街道城南社区、金梅社区、石庄村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城南街道城南社区、金梅社区、石庄村辖区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三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园。
2. 会理市第五幼儿园东坝分园
(1)户籍类:户籍在城南街道东坝社区、积水村的适龄幼儿和白鹤滩水电站积水移民安置点的适龄幼儿,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城南街道东坝社区、积水村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城南街道东坝社区、积水村辖区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城南街道东坝社区、积水村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三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园。
2所幼儿园第一批次学位分配优先招录户籍类幼儿,其次招录优抚类幼儿,再招录购房居住类幼儿,当符合条件总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户籍类、优抚类、购房类三个先后顺序分别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若学位不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入园,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城郊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二)会理市第五幼儿园、第五幼儿园东坝分园第二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类:参照《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相关条件(四个必备)在城南街道城南社区、金梅社区、东坝社区、积水村、石庄村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子女;
2所幼儿园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后,剩余招生计划结合多园划片管理要求,通过公开摇号随机分配学位。如剩余学位数量多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将按照“四项必备材料齐全→居住证+2项必备材料齐全→居住证+1项必备材料齐全→居住证材料齐全”的顺序依次通过公开摇号随机分配学位。如剩余学位数量少于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所有未摇中以及未参与本次摇号的适龄幼儿,将根据城郊各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三、城北街道辖区幼儿园(部分)
(一)会理市第三幼儿园城北街道分园第一批次
(1)户籍类:户籍在城北街道兰厂社区、石厂社区、沙坝社区、三元村的适龄幼儿,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城北街道兰厂社区、石厂社区、沙坝社区、三元村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城北街道兰厂社区、石厂社区、沙坝社区、三元村辖区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城北街道兰厂社区、石厂社区、沙坝社区、三元村辖区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三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园。
幼儿园第一批次学位分配优先招录户籍类幼儿,其次招录优抚类幼儿,再招录购房居住类幼儿,当符合条件总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户籍类、优抚类、购房类三个先后顺序分别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若学位不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入园,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城郊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二)会理市第三幼儿园城北街道分园第二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类:参照《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相关条件(四个必备)在城北街道兰厂社区、石厂社区、沙坝社区、三元村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子女。
幼儿园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后,如剩余学位数量多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人数,将按照“四项必备材料齐全→居住证+2项必备材料齐全→居住证+1项必备材料齐全→居住证材料齐全”的顺序依次通过公开摇号随机分配学位。如剩余学位数量少于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所有未摇中以及未参与本次摇号的适龄幼儿,将根据城郊各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附件2
会理市2026年秋季学期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
序号 |
幼儿园 |
类别 |
小班招生人数 |
备注 |
|
1 |
会理市第一幼儿园 |
公办 |
160 |
全市16所民办幼儿园按市教体局备案核定下发的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园招生信息公开备案表另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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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会理市第二幼儿园 |
公办 |
160 | |
|
3 |
会理市第三幼儿园 |
公办 |
280 | |
|
4 |
会理市第四幼儿园 |
公办 |
70 | |
|
5 |
会理市第五幼儿园 |
公办 |
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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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会理市第五幼儿园东坝分园 |
公办 |
125 | |
|
7 |
会理市第五幼儿园大捲分园 |
公办 |
50 | |
|
8 |
会理市第三幼儿园城北街道分园 |
公办 |
160 | |
|
9 |
合计 |
1130 |






公安备案号 513425020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