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会理市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核算组(督学责任区)、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机关各股、室、中心:
《会理市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6月29日
会理市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6年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凉山州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等政策法规精神,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方式、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正常有序。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严禁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方式或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为招生依据选拔学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三)坚持划片入学。坚持以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为本市户籍、法定监护人的固定住址(合法房产)为依据招收新生,无固定居住地(合法房产)的,以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籍地为依据招收新生。严格执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等办法组织入学,确保每个适龄学生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四)坚持均衡分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律实施均衡编班,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育资源,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
(五)坚持“两个脱钩”。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幼升小、小升初‘两个脱钩’”原则。
(六)坚持依法捐资助学。捐资助学坚持自愿、不与入学挂钩的原则,统一由会理市社会力量助学协会接受。
二、招生对象
会理市户籍(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不超过7岁)且未取得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提供相关材料[因病缓学: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建议缓学休息治疗)、缴费单据、出(入)院证、费用结算清单;因残缓学:提供残疾证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最近的病历(诊断证明建议缓学休息治疗)]并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报户籍所在地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残联和市教体局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1. 城区部分(含古城和城南部分)10所小学一年级拟完成1665人的招生计划,其中:会理市第二小学450人、会理市第一小学225人、会理市实验小学180人、会理市第五小学90人、会理市第六小学90人、会理市东升小学45人、会理市老街小学45人,会理市第三小学360人、会理市第四小学90人、会理市果元小学90人。小学初始年级最大班额不超过45人。
2. 乡镇(街道)小学(街道部分学校除外)按户籍地学校“应招尽招”原则,招收服务片区内全部适龄儿童入学。小学初始年级最大班额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范围
会理一小、二小、实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老街小学、东升小学、果元小学等10所学校须严格按照《会理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划定方案》(附件1)明确的服务片区与招生批次开展招生工作。乡镇(街道)小学(街道部分学校除外)优先招收辖区内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所有信息采集通过“全省系统”进行。
(一)统一网上报名
所有招生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地址https://bigapp.scbdc.edu.cn/)统一管理,凡未通过该系统在规定时间段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在菜单栏即可看到“小学入学”“初中入学”按钮,进入后按照提示报名登记。
方式二: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按照提示操作报名即可。
方式三:可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点击“一件事服务”,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跳转页面后点击立即申请即可。
结合我市实际,由招生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在网上进行填报,学生家长要在2026年7月30日前在“全省系统”中完成学生报名、报名审核和学生录取等网报流程,并按录取学校要求完成报名注册工作。各招生学校在6月底前公布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后的招生方案(招生简章),7月按照招生步骤开展招生工作。
1. 网上报名。6月底前公布招生方案(招生简章),7月初至7月底,所有学校统一使用“全省系统”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家长可通过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小学入学”“初中入学”对应入口进入登记报名(可向属地学校申请指导报名)。
2. 网上审核。7月中旬开始,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招生学校审核学生报名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录取。7月底以前,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4. 补录。首次录取未录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申请进行补录,具体补录安排一般在每年8月下旬通过“全省系统”完成(不重开报名系统,如果家长错过招生工作时间节点未完成报名工作导致学生未能被学校录取,由市教体局根据全市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就读学校,首先按户籍地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入学)。
特别提醒:招生具体时间节点要求详见各学校报市教体局审定备案同意发布的招生简章。因家长不配合学校招生工作,而导致其子女不能在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学籍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五、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用以证明户籍信息及监护关系。根据以下不同入学类型,提供对应材料,所有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备案。
(一)户籍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优待对象子女
军人子女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和《会理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会武〔2022〕93号)等文件精神,由市人民武装部政工科、市双拥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就读;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等文件精神由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川公发〔2018〕69号)等文件精神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三)购房居住类儿童
提供的房产需为合法有效普通住宅,法定监护人或申请人拥有100%产权(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公寓等非住宅类房产,以及违反建设规定的房屋,均不得作为入学依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属于相应街道辖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相应街道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四)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按照《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以下申请人指法定监护人),可为其子女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以下以古城街道辖区学校入学需持古城街道辖区的居住证等四个必备材料为例。
1. 必备1:居住证。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监护人)持有会理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期内属古城街道辖区内的《四川省居住证》。
2. 必备2:合法稳定居住(二选一),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1)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在古城街道辖区内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产出租纳税(免税)证明。租房合同期限(签订合同落款时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签发落款时间)及租房纳税(缴纳登记落款时间)等3个材料的时间均须在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满6个月及以上。
(2)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与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等,非直系亲属不符合)在古城街道辖区内共同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提供申请人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材料、物业出具的共同居住证明,并由学校进行入户核查,以实际核查结果为准。
3. 必备3:合法稳定就业(二选一)
(1)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务工的,需提供与古城街道辖区内用人单位(实体店厂)依法签订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或备案的《劳动合同》满6个月及以上(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含6个月)。实际务工行为还需接受学校的现场核查,以学校现场核查为准。
(2)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经商的,须提供实体店厂在古城街道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当月满6个月及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6个月),且须具有实际经营场所和实际经营行为,并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证明材料。实际经营行为还需接受学校的现场核查,以学校现场核查为准。
4. 必备4:缴纳会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选一)
(1)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在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个人缴纳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截至当月报名前,缴纳保险时间须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且报名当月处于正常的参保缴费持续缴纳状态。
(2)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申请人个人经商办理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须提供会理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截至当月报名前,缴纳保险时间须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且报名当月处于正常的参保缴费持续缴纳状态。
特别提醒:申请古城、城南、城北街道公办小学学位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须完整提供对应街道招生范围内的四项必备材料,四项材料仅限一名法定监护人单独提交,不得由两名及以上监护人拆分拼凑材料。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依职责开展资格审核,在招生过程中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校入学资格。
(五)特殊情形儿童
1. 已超龄且办理缓学手续的适龄儿童: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7周岁及以上、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办理入学报名时,除提交常规入学资料外,须同步向原申请缓学审批的学校,提交经审核盖章的《会理市适龄病、残疾儿童(少年)缓学审批表》(附件3)或《会理市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审批表》(控辍保学)。
2. 已超龄未办理缓学手续的适龄儿童: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7周岁及以上、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且符合各招生学校第一、二批次录取条件的,须于2026年7月入学报名前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 适龄儿童户籍单独登记在城区相关街道辖区、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本辖区的:法定监护人须在2026年7月入学报名前,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 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在城区相关街道辖区、适龄儿童户籍未随监护人落户的:严格按照《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准备四项必备材料(特别说明: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户籍视同持有相关街道辖区居住证),依据第二批次招生相关规定办理入学。
5. 双胞胎及多胞胎适龄儿童:监护人申请实行捆绑派位录取的,须在2026年7月入学报名前,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捆绑派位录取。
6. “长幼随学”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兄(姐)符合当年招生学校起始年级第一、二批次录取条件,且目前仍在该校正常在读的,原则上按对应录取批次,安排该家庭弟(妹)到其兄(姐)就读学校的起始年级入学。监护人须在2026年7月入学报名前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供其兄(姐)的在校就读证明(由现就读学校审核确认其当年入学时符合该校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条件,并出具审核意见)和户籍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附件4),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根据其兄(姐)所在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予以优先安排。
六、招生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以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资格审核、公示接待、矛盾化解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推进。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守工作准则
1. 各学校严格按照划定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优先保障户籍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2. 严禁采取“先到先得、排队占坑”方式招生,报名时段内所有报名学生顺序平等,杜绝扎堆排队、提前预报名等现象。
3. 所有招生宣传内容、对外公告须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严禁虚假宣传、作出违规承诺。坚决抵制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公平。
(三)严肃纪律规定,严查违规行为
1. 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要求。对伪造、变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家长,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生城区学校入学资格,责令返回户籍地就读;对审核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规追究责任。各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要带头做好招生宣传,主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在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对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扰乱学校招生秩序的领导干部和职工,将上报纪委监委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 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违规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
3. 落实资助政策。对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等困难群体,做到资助政策全覆盖,做到应免尽免,确保不让一名孩子因家庭贫困失辍学。
(四)坚持阳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全面落实“七公开”要求,各学校要增强法治观念、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及时通过学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向家长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优化便民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为给广大家长提供入学工作方便,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体育局设置招生入学咨询点(教育股),安排专人开展入学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各学校在报名期间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好招生政策及网上报名流程的宣传和解答工作,并协助有需要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六)强化风险提醒,防范招生诈骗
请广大家长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培训机构声称为某校组织的提前选拔、特殊培养等信息;不要轻信任何个人、社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声称“内部指标”“代理招生”“操作摇号”等宣传;不要向任何所谓的“中介人”“内部人”或机构等缴纳所谓的“中介费”“办理费”“咨询费”“占位费”等,如遇此类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报案;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个人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解读信息;不要和学校签订与招生考试有关的承诺、协议等。
招生咨询电话:0834-5622532;监督电话:0834-5622342。
附件:1. 会理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划定方案
2. 会理市2026秋季学期城区部分小学招生计划表
3. 会理市适龄病、残疾儿童(少年)缓学审批表
4. 会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
附件1
会理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划定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6年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凉山州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会理实际,形成本方案。
一、古城街道辖区(一类学校)
(一)会理市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实验小学第一批次
1. 会理市第一小学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北关社区、南郊社区、老街社区的适龄儿童和白鹤滩水电站积水移民安置点的适龄儿童(含符合拆迁政策安置户子女),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北关社区、南郊社区、老街社区辖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古城街道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古城街道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2. 会理市第二小学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北关社区、东升社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属原金岩村、原老街村政策安置户子女,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北关社区、东升社区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古城街道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古城街道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3. 会理市实验小学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北关社区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古城街道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北关社区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古城街道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古城街道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3所学校第一批次学位分配优先招录户籍类儿童,其次招录优抚类儿童,再招录购房居住类儿童,当符合条件总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户籍类、优抚类、购房类三个先后顺序分别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若学位不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入学,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将根据会理市第三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老街小学、东升小学等学校空余学位优先统筹入学,若学位仍不能满足需求,则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会理市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实验小学第二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类:符合《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相关条件(四个必备)的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子女。
3所小学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务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照“多校划片”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学位,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将根据会理市第三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老街小学、东升小学等学校空余学位优先统筹入学,若学位仍不能满足需求,则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会理市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实验小学第三批次
学校在招收完第一、二批次以后还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按照《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会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助学工作的意见》(会理教体科〔2022〕29号)要求并依据相关条件由家长自行抽签确定。
二、古城街道辖区(二类学校)
(一)第五小学、第六小学、老街小学、东升小学第一批次
1. 会理市第五小学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南郊社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城南街道城南社区3、4、5组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古城街道南郊社区和城南街道城南社区3、4、5组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2. 会理市第六小学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老街社区(原毛溪村)、城北街道石厂社区第1至4居民小组(原石厂村)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古城街道老街社区(原毛溪村)、城北街道石厂社区第1至4居民小组(原石厂村)辖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3. 会理市老街小学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老街社区(原老街村)、城北街道三元村第7至10居民小组(原金岩村)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古城街道老街社区(原老街村)、城北街道三元村第7至10居民小组(原金岩村)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4. 会理市东升小学
(1)户籍类:户籍在古城街道东升社区、城南街道金梅社区8至15居民小组(原羊木村)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古城街道东升社区、城南街道金梅社区8至15居民小组(原羊木村)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第一批次学位分配优先招录户籍类儿童,其次招录购房居住类儿童,当符合条件总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户籍类、购房类两个先后顺序分别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将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第五小学、第六小学、老街小学、东升小学第二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类:符合《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相关条件(四个必备)的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子女。
4所小学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务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照“多校划片”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学位。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则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第五小学、第六小学、老街小学、东升小学第三批次
学校在招收完第一、二批次以后还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按照《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会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助学工作的意见》(会理教体科〔2022〕29号)要求并依据相关条件由家长自行抽签确定。
三、城南街道辖区(第三小学)
(一)会理市第三小学第一批次
1. 户籍类:户籍在城南街道东坝社区、积水村的适龄儿童和白鹤滩水电站积水移民安置点的适龄儿童以及横山水库符合移民安置政策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 优抚类: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的子女(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人员和相关政策安置人员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或立功退役军人等)(需提供本人及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 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城南街道东坝社区、积水村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学校第一批次学位分配优先招录户籍类儿童,其次招录优抚类儿童,再招录购房居住类儿童,当符合条件总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户籍类、优抚类、购房类三个先后顺序分别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若学位不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入学,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将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会理市第三小学第二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类:参照《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相关条件(四个必备)在城南街道东坝社区、积水村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子女。
学校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务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学位情况,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学位。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则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会理市第三小学第三批次
学校在招收完第一、二批次以后还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按照《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会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助学工作的意见》(会理教体科〔2022〕29号)要求并依据相关条件由家长自行抽签确定。
四、城南街道辖区(第四小学)
(一)会理市第四小学第一批次
1. 户籍类:户籍在城南街道金梅社区、石庄村、城南社区3、4、5组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 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城南街道金梅社区、石庄村、城南社区3、4、5组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学校第一批次学位分配优先招录户籍类儿童,其次招录购房居住类儿童,当符合条件总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户籍类、购房类两个先后顺序分别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若学位不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入学,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将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会理市第四小学第二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类:参照《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相关条件(四个必备)在城南街道金梅社区、石庄村、城南社区3、4、5组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子女。
学校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务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学位情况,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学位。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则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城南街道辖区(果元小学)
(一)会理市城南街道果元小学第一批次
1. 户籍类:户籍在城南街道城南社区(1、2、11、12、13、14组,原果元村)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 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城南街道城南社区(1、2、11、12、13、14组,原果元村)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学校第一批次学位分配优先招录户籍类儿童,其次招录购房居住类儿童,当符合条件总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户籍类、购房类两个先后顺序分别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若学位不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入学,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将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会理市城南街道果元小学第二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类:参照《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相关条件(四个必备)在城南街道城南社区(1、2、11、12、13、14组,原果元村)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子女。
学校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务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学位情况,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学位。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则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城南街道辖区(九榜小学)
(一)会理市城南街道九榜小学第一批次
1. 户籍类:户籍在城南街道城南社区(6、7、8、9、10组)的适龄儿童,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
2. 购房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截至当年7月报名前,在会理市城南街道城南社区(6、7、8、9、10组)辖区内购买合法有效住宅房产的,其子女可按房产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辖区内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购房但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盖章的属辖区内房屋的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含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同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
学校第一批次学位分配优先招录户籍类儿童,其次招录购房居住类儿童,当符合条件总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户籍类、购房类两个先后顺序分别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若学位不够则通过摇号的方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入学,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将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会理市城南街道九榜小学第二批次
进城务工经商类:参照《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会理市古城街道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会理教体〔2025〕203号)要求相关条件(四个必备)在城南街道城南社区(6、7、8、9、10组)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实体店、厂)的子女。
学校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务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学位情况,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产生学位。未摇中的及未参与摇号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则根据城郊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附件2
会理市2026秋季学期城区部分小学招生计划表
|
序号 |
学校 |
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
1 |
会理市第一小学 |
225 |
|
|
2 |
会理市第二小学 |
450 |
|
|
3 |
会理市第三小学 |
360 |
|
|
4 |
会理市实验小学 |
180 |
|
|
5 |
会理市第四小学 |
90 |
|
|
6 |
会理市第五小学 |
90 |
|
|
7 |
会理市第六小学 |
90 |
|
|
8 |
会理市老街小学 |
45 |
|
|
9 |
会理市东升小学 |
45 |
|
|
10 |
会理市城南街道果元小学 |
90 |
|
|
11 |
合计 |
1665 |






公安备案号 513425020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