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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延期举行会理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会理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6-25 09:42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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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2026年6月30日14点30分在会理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一会议室举行的会理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因故不能按期举行。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延期举行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7月15日14点30分

二、听证会地点:会理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一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教科体局、市民政局、市商务投促局、市卫健局、黎溪镇、鹿厂镇、益门镇、通安镇、太平镇、云甸镇6个镇人民政府以及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

四、申请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会理市自然资源局报名。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会理市自然资源局

六、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本区单位持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经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后获得代表资格。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电话:0834-5697332  联系人:韩毅

特此公告。


会理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5日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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