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会理县委会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会委发〔2019〕3号)《会理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会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会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会理机改〔2019〕1号)精神,经县编委会同意,现就调整你局机构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机构更名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更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关于职责调整
(一)划出及保留的职责
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农房产权产籍管理职责、地理信息测绘相关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保留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将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县林草局。
将指导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将城市管理职责划入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原公安局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划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关于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划转
将你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
三、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设置相关内设机构。
(一)撤销规划股、会理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二)整合政策法规股和办公室职能职责,设立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事务和机关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机构编制、人事、接待、会议会务、督查督办、目标管理、信访维稳、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管理局机关基本建设、财务、后勤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负责单位信息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及宣传和学习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范围内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及审批便民化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整合建筑业管理股和住房保障股职能职责,设立建筑业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拟订建筑业的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等工作。负责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指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勘察设计市场;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防震减灾工作;拟订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负责施工合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房屋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四)整合古城保护股和城乡建设股职责,设立城乡建设股(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主要职责: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拟订城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市政公用专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建制镇的供水、排水、节水、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及营运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园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及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镇乡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管理,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和改善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特色镇、重点镇的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机构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会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股(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四、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随职责调整,相应核减会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5名,核减后,会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核定行政编制8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 1名。
联系电话:0834-5699261
办公地址:会理市顺城西路北段66号办公区A栋2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