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

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州和我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意见、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州和我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审计一线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审计审理工作,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草拟有关审计管理的文件。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财政审计股

职责: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负责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计市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三)农业农村审计股

职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及建设项目。实施扶贫等农业发展项目审计工作,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

职责: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有关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和我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市级政府投资、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长大公共工程项目。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

职责: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国有及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审计信息中心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审计部门关于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规划,拟定会理市审计信息化建设计划;承担本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金审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审计项目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


联系电话:0834-562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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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蔡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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