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根据《会理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牧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烟草工作、蚕桑工作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烟草工作办公室牌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将县农牧局的渔船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将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职责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再保留原单独设立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牧局。

会理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发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6.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2.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 - 2 - 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6.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18.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部门

1.党建办

2.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科)

3.计划投资财务股

4.政策法规股

5.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

6.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

7.畜牧兽医与饲料兽药股(草原牧业股)

8.农业机械与渔业渔政管理股

9.现代石榴产业办公室

10.烟桑药特色产业股

事业单位(含参公)

1.县烟科所

2.县农牧科教站

3.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4.县土肥肥料工作(农环)站

5.县经济作物管理站

6.县种子管理站

7.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8.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9.县畜牧站(黑山羊研发中心)

10.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兽药管理站)

11.县水产站

12.县石榴研究所

13.县蚕业果品流通服务中心

14.县特色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参公)

15.红旗畜牧兽医站

16.鹿厂畜牧兽医站

17.黎溪畜牧兽医站

18.通安畜牧兽医站

19.益门畜牧兽医站

20.太平畜牧兽医站

21.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2.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23.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参公)

24.县植物检疫站(参公)

25.县人居环境和能源发展中心(参公)

26.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

27.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参公)


联系电话:0834-5622227

办公地址:会理市城南街道城南社区1组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志荣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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