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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砍伐绿化树触法律红线 会理城管开出3000元罚单敲响警示钟
城市公共绿化作为“城市之肺”,不仅默默净化空气、调节气候,更以盎然绿意舒缓市民身心,构筑起宜居生活的生态屏障。然而,擅自修剪或砍伐公共绿化树木绝非个人私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严肃行为。
近日,会理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会理市九榜乐易隆生活超市门口,一棵胸径达35厘米、冠幅约6米的小叶榕绿化景观树惨遭“毒手”,繁茂树枝被恶意砍伐损毁。经城管执法人员调查,砍伐行为系超市经营者余某委托张某擅自实施,其行为违反《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该条例第四十条,会理市城市管理局对余某作出行政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面对处罚,余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懊悔不已。他诚恳表态,今后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担起爱绿护绿责任,不仅会悉心呵护身边草木,还会向顾客积极宣传绿化保护知识,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争做城市绿色守护者。
城市绿化建设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从点滴做起,自觉守护身边的花草树木;主动学习园林绿化法规,将保护意识融入日常,携手绘就自然和谐、生态宜居的美丽城市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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