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与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群体的通知》解读
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与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群体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为保护利用好我市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市开展了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与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群体申报、评审及认定工作。通过收集整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程序,于会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且未收到异议,并经会理市二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将川滇民间中医药诊疗术等7个项目认定为会理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刘崇莉等11名传承人认定为会理市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将会理市傣学会1个传承群体认定为会理市第六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






公安备案号 513425020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