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会理市进一步支持铜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3-31 08:28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理市进一步支持铜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为推动会理市铜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推动铜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制定并出台了《会理市进一步支持铜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企业和社会各界理解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与目标

铜产业是我市的主导产业,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目前存在地理区位远离铜材应用市场、铜资源就地转化率低等问题。《措施》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政策,破解发展瓶颈,推动铜产业向精深加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会理市新建竣工投产,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会理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铜材精深加工项目。

三、主要激励措施内容

(一)企业梯度培育:鼓励规模提升

对正常生产的工业企业,根据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的不同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0万元:5万元

5000万元:10万元  

1亿元:20万元  

5亿元:50万元  

10亿元:100万元  

20亿元:200万元  

50亿元: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和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项目竣工达产激励:支持新建项目落地

对新建竣工且生产规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市级财政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5% 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和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设备更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每年对已投产企业的设备升级、智改数转、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微技术改造等项目给予补贴:

安全环保类项目:补贴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 。

产线类项目:补贴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5%  

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和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科技奖励:强化创新驱动

1. 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  

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万元奖补  

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元奖补  

纳入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5000元扶持  

2. 研发平台与科普基地:  

州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扶持  

新获批省级科普基地:10万元后补助  

新获批省级中试研发平台:20万元后补助  

新获批州级重点实验室:50万元后补助  

3. 科技项目支持:符合要求的科技项目按管理办法支持,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和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人才奖励:吸引高层次人才

对铜产业项目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工作满1年的,每引进1人给予企业2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人才不重复申领)。其他事项按《会理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执行。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财政局

(六)厂房租用支持:降低企业初期成本

租用标准化厂房的企业,投产后升规入统的,给予租金奖励:  

第一年:实际支付租金100%奖励  

第二年:实际支付租金50%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和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用地与基础设施保障

1. 用地政策:企业可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降低一次性投入。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 基础设施:项目供电设施建设费用由市财政保障,接至项目用地红线外,确保与项目同步建成。  

责任单位:市经信和科技局、市财政局、国网会理供电公司  

(八)电力政策支持

新建项目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可申请留存电量,降低用电成本。  

责任单位:市经信和科技局、国网会理供电公司

四、政策执行与衔接

1. 叠加享受:企业可依次或并行享受国家、省、州及会理市本级激励措施,但与本级其它政策重合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2. 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3. 冲突处理:如遇国家、省州政策另有规定或冲突,按国家、省州规定执行。  

4. 解释权:由会理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申报提示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据政策规定,向各责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及要求可咨询相关部门。

本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我市铜产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铜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各相关部门将协同落实政策,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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