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2-24 16:44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确保其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会理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古城格局与传统风貌保存较为完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面临新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有效衔接《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亟需制定一部系统、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旨在明确各方职责、细化保护措施、规范管理流程、强化监督执法、建立长效机制,从而全面提升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法治化水平,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及《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由会理会议纪念地景区管委会牵头,广泛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严格遵循相关程序,最终形成本《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七章六十条,结构清晰,内容全面,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一)总则(第一章):明确了《实施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并界定了会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市域与历史城区)以及“重点保护区、环境风貌协调区、市域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区”三级分区保护体系,系统说明了“二线九区”的市域保护框架。

(二)组织保障(第二章):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设立“会理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作为领导协调机构,下设“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提供智力支持。详细规定了市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等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三)规划及实施(第三章):强调了规划在保护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要求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牵头或配合,系统编制并组织实施包括环境风貌协调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等在内的各类专项保护规划。明确了规划修编、评估及监督的程序。

(四)保护及利用(第四章):这是《实施办法》的具体操作部分,体现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

1.分类保护。按保护对象(历史风貌、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古井、工业遗产等)明确了对应的牵头负责部门。

2.安全与建设管理。对消防、防震抗震、建设活动审批(包括历史城区、风貌协调区、市域保护区等不同区域)、建设行为监管、联合审批机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3.环境与秩序整治。对影响历史风貌和环境的广告店招、饲养家禽、车辆通行、污染物排放、不相协调建筑处置等管理措施进行了细化。

4.活化利用。提出了“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方向,明确了各历史文化街区和特色文化街区的研究主题与活化利用导向,鼓励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文旅产业。

(五)处罚细则(第五章):详细列举了违反《实施办法》及相关上位法的各类违法行为所对应的法律责任、处罚依据、执法主体及处罚标准。涵盖了规划管理、建设活动、文物保护、历史建筑破坏、环境保护、市容管理等多个方面,为严格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

(六)运行机制(第六章):为确保《实施办法》落到实处,建立了资金保障、年度计划、督查考核、投诉举报、表彰奖励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和工作制度,强调了部门协同与社会参与。

(七)附则(第七章):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关键术语进行了解释,明确了《实施办法》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四、主要特点

(一)体系完整,责任明晰:构建了从决策、协调、咨询到执行、监督的完整组织体系,清晰界定了近20个市级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的80余项具体职责,避免了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

(二)衔接紧密,操作性强:充分对接上位法和既有规划,将原则性条款转化为具体的任务清单、操作流程和审批机制,如联合审批、分类保护措施等,增强了可执行性。

(三)保护与利用并重: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专章规定活化利用的方向和路径,推动历史文化价值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监管严格,罚则具体:设立专章详细规定法律责任,引用多部法律法规,处罚情形具体,执法主体明确,尺度清晰,为依法保护提供了有力武器。

(五)注重长效,机制健全:建立了从资金保障、计划制定、督查考核到社会监督、奖励激励的全过程管理闭环,确保保护工作持续、稳定、有效推进。

《实施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更加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对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品质、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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