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等12个专项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会理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19 08:16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等12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现对《会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等12个专项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按照《关于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委办函〔2021〕4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3月30日《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川府发〔2021〕5号)印发后,全省新一轮预案修编工作开始。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凉山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会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12个专项应急预案。

三、基本框架

12个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和附件等部分组成。

四、适用范围与解释权

本预案适用于会理市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同时也适用于本市周边发生,且可能波及我市管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由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负责解释。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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