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与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群体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2/2026-010015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机关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4-15
    • 发文字号

      会理府发〔2026〕15号
    • 发布日期

      :2026-05-06
    • 有效性

      :有效

    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与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群体的通知

    来源: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5-06 11:47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与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群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保护利用好我市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市开展了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与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群体申报、评审及认定工作。

    经二届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川滇民间中医药诊疗术、会理赏石技艺、传拓技艺、彝族百褶裙(扎裹)编制技艺、新安傣族乡泼水节习俗、傣绣、传统青砖黛瓦烧制技艺7个项目认定为会理市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刘崇莉、帅连云、魏寅翼、李金秀、李洪会、郭文贵、苏映隆、廖瀚琳、彭伟菊、毕加柏、王兴芳11名传承人认定为会理市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将会理市傣学会认定为会理市第六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出积极贡献。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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