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会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2/2023-030071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文机关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8-21
    • 发文字号

      会理府办发〔2023〕71号
    • 发布日期

      :2023-08-22
    • 有效性

      :有效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会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来源: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22 10:05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会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会理府办发〔2023〕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按照《中共会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会编委〔2022〕17号)要求,即日起启用“会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5134020008542)”印章。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启用印章印模

    附件:

    主办: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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